一、起草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4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合规性核查的通知》(冀财金〔2021〕3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金〔2022〕40号)。
二、目的意义
目前,我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由3家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正在完善资料。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合规性核查,确保经办保险公司承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水平。
三、起草过程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45号)“第四十七条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本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2023年3月,我县印发《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字〔2023〕25号),此方案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改革和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经济利益。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认真审核《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情况确认表》。2023年6月,我县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培训会,将农业保险承保中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明确要求主管部门、乡镇、经办保险公司严把农业保险投保关。2023年7月,我县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座谈会,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开展。
四、主要内容
全文参照国家和省、市文件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共有六大部分,11条,具体为: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核查目的。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措施,堵塞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建成与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推动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核查范围。2023年康保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及保费补贴工作情况, 必要时可延伸以前年度。
(四)核查内容。其有四项内容:一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验标情况;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验标理赔情况;三是保险公司综合费用管理情况;四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公示制度。
(五)核查方法。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到9月底全面完成。核查工作由财政、农业、畜牧、林业部门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县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核查。
(六)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二是严明核查纪律,确保工作成效。三是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康保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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