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起草过程
2024年2月22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指示要求,开始编制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我县14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位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时征求了应急、气象等相关部门数据,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本年度降水趋势预测,制定了《方案》初稿。我县《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采取书面、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并借鉴了其他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几易其稿。
四、主要内容
全文参照国家和省、市文件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共有四大部分。具体为:
(一)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概况。在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我县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及隐患点14处,其中地裂缝1处,崩塌1处,泥石流12处。这些灾害主要威胁到一座矿山及一处旅游景点和12个村庄的房屋、道路、农田,分布于我县5个乡镇范围内。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多年统计分析,降水是我县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县每年6~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因此6~9月份是我县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另外,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需全年防范。
(三)重点防范区域、防治重点及监测预警责任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的重点乡镇是:屯垦镇、照阳河镇、张纪镇、满德堂乡和芦家营乡5个乡镇。其中屯垦镇、照阳河镇、满德堂乡的泥石流和滑坡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矿山、建设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公路、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根据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和核查成果,选择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重点防治,并按照有关规定,将监测、预警任务逐点落实到经济开发区、自规局、交运局、水务局、住建局、文旅局、教体局、应急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责任单位,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制度上要严格落实。要加强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准备工作要做实做细。一是自规局要动态维护好地质灾害防治实时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及时更新完善有关数据和信息。二是各乡镇、自规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逐一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张贴防灾知识宣传画,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户。三是应急管理局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生产矿山企业,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告知其存在的隐患、应负的责任和采取的措施,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灾措施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矿山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汛期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自规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深入细致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基层防灾能力建设要切实加强。要充分调动群测群防员积极性。要深入开展防灾知识宣传培训。督促检查工作要全面加强。县政府将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和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巡查、值班、预警预报、速报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情况等,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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