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结合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到位情况,立足我县资金需求和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等,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起草过程
结合我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情况以及全县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我县《使用方案》初稿完成后,采取书面、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
四、主要内容
全文主要内容共有六大部分。具体为:
(一)总体要求。
(二)本批次安排和调整资金情况。本次共安排和调整衔接资金20842万元。
(三)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情况。对康保县八大股村6MW光伏电站项目、康保县2024年度高端圣女果种植及深加工项目、雨露计划项目、康保镇2024年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康保县现代化智能农业机械购置项目进行调整。
(四)本次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一是产业项目,涉及9个(类),投入衔接资金6168.5万元。分别是脱水蔬菜精深加工项目、康巴诺尔“农耕工坊”田园综合体配电项目、康保县现代化绿色智能生态牧场配电项目、康保县生态低碳数字菌菇产业园项目、生产奖补、康保县马铃薯组培中心项目、集约化养殖项目、康保县肉羊综合加工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小额信贷贴息。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投入衔接资金725.88万元。三是其它项目,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投入衔接资金500万元。
(五)实施管理。根据《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冀乡振发〔2022〕29号)、《关于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谋划实施的若干措施》(张巩固拓展发〔2023〕11号)、《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冀乡振联〔2023〕26号)、《康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字〔2023〕1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抓好项目申报、论证、审核工作。二是抓好项目评审和批复工作。三是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四是抓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五是抓好绩效及后期运行管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二是规范公开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四是健全监督机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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