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10月19日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处置能力不足的提示函》和2024年11月29日《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康保县城管局高度重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制定,局党组专门开会做了研究部署,也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询了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康保县城管局牵头制定了《康保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该办法基本适用于我县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运输、中转、倾倒、消纳、回填、利用等处置活动。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章:源头管理
第四章:处置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资源化利用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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