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水平,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为确保排查工作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部署,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聚焦重点监测对象和八类特殊群体,聚焦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巩固,聚焦基础工作规范性建设等,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准确认定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彻底排查整改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存在问题,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以排查为契机,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群众需求、解决困难和问题、增进与群众感情。
(二)坚持集中排查全覆盖。坚持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格局,实现重点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奔着问题查、盯住问题改,边查边改,以排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上水平。
(四)坚持统筹兼顾。将集中排查与防返贫 "提质增效行动" 相结合、与中心村和示范片区(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与月走访服务相结合,统筹兼顾,一体推动。
三、工作范围
15个有农村户籍人口的乡镇,以家庭为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内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含外出户、空挂户)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四、工作重点
围绕识别认定、帮扶救助、风险消除三个主要环节,以及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防贫机构建设、规模性返贫风险、数据信息质量、基础工作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排查,着力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全面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全部农村户籍人口开展排查,全面发现返贫致贫风险,准确认定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一是严格执行标准程序。自4月16日起,2022年监测收入标准调整为7300元(每年第一季度省级调整公布),以此标准,将收入低于7300元且存在致返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至履行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将村级评议公示与乡级核查初审、县级比对同步开展。对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二是重点排查八类群体。建档立卡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和脱贫时间较早的农户;2021年家庭收入较低、收入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300元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不稳农户,特别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农户等;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等。三是全面把握排查内容。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对排查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现应纳尽纳。
(二)全面排查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增问题。一看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排查各级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并定期排查解决问题,特别是排查乡村是否责任落实到人。对机制不健全的要迅速整改,健全完善动态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乡村排查责任人,确保常态化排查,确保实效。二看动态新增问题解决情况。排查所有农户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是否存在动态新增问题,重点关注义务教育失辍学劝返和送教上门不稳、重病不及时就医、房屋和饮水设施老旧等潜在风险问题。对人均纯收入在监测标准范围内的农户(含脱贫户)出现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刚性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避免 "自己不解决、政府也不管" 现象发生。
(三)全面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一看风险消除是否稳定。对全县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 "回头看" ,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 "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是否按风险类型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大额刚性支出问题是否稳定解决、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二看识别认定是否准确。对全县已消除风险且整户无劳动能力的重点监测对象认真核查,确属识别不准确且不再需要任何帮扶的,可以逐级汇总申报清退,否则一律做回退处理。乡村要对需清退对象逐级审核把关,省市县将对各乡镇申请清退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三看风险消除是否及时。对全县未消除风险的重点监测对象,认真排查是否达到退出标准,是否存在应消未消情况,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要及时履行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做到应退尽退,但要杜绝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退出。
(四)全面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一看帮扶措施是否管用够用。排查乡村制定帮扶措施时是否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一兜了之" 、 "一保了之" 。针对此类情况,要全面落实产业、就业、科技、社会 "四个帮扶全覆盖" ,用足用好 "产业带、就业帮、金融保、政策兜、急难救、智志扶" 六大类帮扶措施,确保措施够用管用;二看帮扶措施是否有用。排查是否依据风险类别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按照 "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团队,一户一档案" 要求,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等情况,精准对症施策。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无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
(五)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一看重点风险领域部署情况。重点排查疫情、灾情及农副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在疫情方面,是否对带动就业能力比较集中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排查,对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正常运营,是否有针对性部署和具体解决措施;在灾情方面,针对今年极端雪灾、旱涝天气是否进行有针对性安排部署和救助;在农副产品价格方面,针对部分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农作物种植成本增加,对农户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减少是否制定相应增收措施。二看重点风险区域安排情况。重点排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村、 "空白点" 乡村、长期无变化的乡村。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超过2%的村,逐乡逐村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细致查找原因,持续加强跟踪监测,全面精准采取措施,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
(六)全面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结合发现的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数据存在的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信息数据。一看信息采集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 "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二看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看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四看逻辑是否相符,重点关注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力与务工就业、收入等相关数据逻辑关系是否相符,是否做到系统数据 "账账相符"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乡村还要做好对新增加的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补充录入有关数据信息。对排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要边排查边整改,确保集中排查与问题整改同步开展。
(七)全面排查防贫机构建立情况。一看机制建设是否规范。要重点关注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协调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对增加的预警监测内容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分类提高风险预警信息筛查频率,缩短筛查周期。二看人员配备是否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重点关注乡镇工作站是否规范建立,人员是否到位,安排的人员是否主要从事防止返贫工作。村级网格员是否发挥作用,管理是否规范。 "防贫保" 运行模式是否做到规范有序。针对有编无人、有人无编等力量薄弱的问题,县乡务必选配精干力量,尽快补齐空编空岗。同时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对村级网格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网格员业务水平。
(八)全面排查乡村基础工作。主要排查政策普及和基础工作问题。一看政策宣传效果。乡村是否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操作标准或流程图,并规范上墙;是否做到户有政策明白纸、乡村干部有口袋书;是否通过大喇叭、公示栏、刷写标语、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普及。二看基础资料是否规范完善。排查 "四本台账" 和预警信息等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规范,重点监测对象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其它档案是否做到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安全保管。针对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要以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为载体,不断开展 "四个规范完善" (规范完善图示标识、规范完善档案资料、规范完善政策普及、规范完善基础信息),切实夯实工作基础。
五、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工作共分4个工作阶段,各乡镇要紧盯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压茬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一)安排部署(4月28日前完成)。根据国家和省市集中排查工作要求,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同时结合国家工作指南,制定了防返贫操作手册。并适时召开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集中排查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乡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排查,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排查,针对对外出人员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同时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确保快速响应。
(三)信息录入(6月5日前完成)。按照 "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 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乡村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 "风险消除回退" 和 "监测对象清退" 的,以乡镇为单位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交书面申请,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审核后报市,统一组织 "回退" "清退" 系统操作。各乡镇要督促指导行政村按时开展信息录入和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权限收回。
(四)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统计表、明细表(详见附表,统计周期从方案制定之日起至5月31日),经乡镇主要负责领导审定后,于6月2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统计信息科,邮箱:gjbxxzx@126.com。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各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全面做好集中排查组织领导工作。县巩固拓展成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工作指导、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协调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用好各行业信息数据系统平台,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分析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指导。县里成立督导指导组,帮助乡村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10天各乡镇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进度统计表报送时间为5月5日、5月15日、5月25日),特殊情况,随时报送。各乡镇要成立政策咨询小组,随时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基层。县级政策咨询小组设在县乡村振兴局统计信息科。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集中排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纳入月通报和季度评价工作范围,凡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工作进展或被省市通报的,在县级季度擂台赛上做表态发言,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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