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康保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康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024年3月1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康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组织实施,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严格执行规划,强化实施保障,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批复后《规划》公布。《规划》公开稿可在康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jkkb.gov.cn)上查询。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康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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