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一、综合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政务事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党史年鉴、值班值守、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宣传、新闻发布、网络舆情、机关财务、物资采购、统计审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金融财税、结对帮扶、创城工会等工作。
2.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协助上级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快办行动。
3.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 作;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4.负责人社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人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申报,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2.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备案申报、监督检查。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指导协调以县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3.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 办县直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政 策;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有关手续和因公因私出国政审及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审批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挂职业能力建设股牌子)
1.按照人员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
2.落实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组织拟订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的职业资格初审和申报,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审核和综合评审;落实全县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政策,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省市技术等级(职务)培训考核;根据需要举办适合在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班等工作。
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股)
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受理 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落实12345、省市欠薪平台投诉案件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1.落实全县企业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
2.落实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督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制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依法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
3.落实全县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承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挂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股牌子)
1.落实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落实省市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参与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2.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专业技术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专业技术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落实发挥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康保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制定全县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职称考试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博士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相关专家出国培训、组织休假。
3. 负责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职称考试;负责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
4.负责指导乡镇(村)、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工 作;负责人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才调研、预测和规划工作。
六、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股(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
1.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县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人社局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系统信访工作。统筹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系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
2.负责受理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组织仲裁庭、 仲裁文书送达、档案、印鉴管理和仲裁员聘任、考核工作;依法化解管辖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保险管理股
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遗属待遇审批;
2.落实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全 县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 伤康复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协议工伤服务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办法、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企业职工提前病退工作。
八、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牌子)
1.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企业人员调配负责全县接收毕业生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参与拟订干部人才援派及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有关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各类人才引进、 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和人才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流动 人员申报各类职称及有关考试,为流动人员代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服务,负责落实 “ 三支一扶”计划;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人才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研究制定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提出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按照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县人才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牵头落实各项人才政策,督导和落实人才政策和人才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全县人才工作管理服务、引才引智服务、人才活动组织协调、人才政策落实推动等综合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4.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经济和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 责编制全县创业孵化园、返乡创业园区以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园(以下简称“高创园”)总体规划,经省市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创业园区的配套扶持政策;负责承办创业园区入园项目的评审和人才等级的认定,负责人才来康保的对接、考察等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园区引才招商和入驻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局属单位
就业服务中心。设办公室、财务室、失业职工管理所、就业训练中心、城镇就 业股、创业就业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股。负责完成省、市下达我县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放的目标任务。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方针,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审核、跟踪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专项资金所属职责的申报、支出、统计、清算、报表等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工作,统筹做好全县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工作。
社保管理中心。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稽核股)、基金财务股、企业养老工伤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股、档案管理室、机关财务股、宣传股共9个。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计发工作,职工参保缴费审核业务,补缴养老金审核业务,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征缴业务、待遇业务审核、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管理和转移工作;全县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统筹外项目的代发工作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工作。


中国政府网
公安备案号:冀公网安备13072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