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28日对我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4月12日,将巡察情况向我党委作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查阅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发现,多数镇干部心得体会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的同志互相抄袭出现雷同现象,镇党委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照阳河镇党委一是召开党委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找出原因;二是结合自身工作及对党的二十大的理解,手写心得体会。通过整改,全体干部进一步领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已完成整改。
2.关于“《照阳河镇党史学习教育读书会方案》中存在错别字,语句不完整,没有结合实际,活动开展不认真、不严肃,存在敷衍应付的心态”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经党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项方案的审核工作 ,确保方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强化学习要求,确保学习不浮于表面。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深入系统学习,原原本本学,并逐一结合工作经历、工作实际分享了心得感悟,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已完成整改。
3.关于“查阅2020年至2022年上级来文登记发现,部门来文只有书记和镇长的阅办,没有其他镇领导阅办的痕迹,不能全面有效地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对传阅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重视。”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召开会议加强对党委委员和文件收发人员的培训,党政办重新制作批阅笺模板,要求严格按照文件传阅规定,传递文件后要及时在批阅笺上注明签阅信息,镇党委对党政办主任孟凡博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整改,镇党委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处理工作,按照公文处理流程要求做好上传下达,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好地保证了上级文件、领导指示精神传达到位,已完成整改。
4.关于“查阅镇党委会议记录发现,会议记录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相符,党委会议记录日期是2020年4月18日星期四,实际2020年4月18日是星期六;党委会议记录日期是2020年10月10日星期二,实际2020年10月10日是星期六;党委会议记录日期是2020年12月12日星期日,实际2020年12月12日是星期六;镇党委召开机构改革专题会议没有具体时间,研究事项没有表决结果。”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一是责令当时记录人员王晓旭修改补齐2020年党委会议记录,对当时出现的错误进行了情况说明,二是对当时会议记录人员王晓旭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制定了照阳河镇党政办规范会议记录的要求,并由党政办主管领导加强对现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每次会议记录都要由党政办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监管到位。通过整改,镇党委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会议时间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缺)会人员书写准确无误,会议议程清晰,会议内容详细,会议研究表决结果记录清楚,现任会议记录人员严厉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5.关于“经抽查照阳河镇六个村财务账簿,发现五个村入股资金1683.42万元,其中:北沙城村入股526.70万元,猫窝沟村入股106.60万元,前阳河村入股283.92万元,西五福堂村入股568.50万元,乔家地村入股197.70万元;以上五个村截止巡察日,企业所欠股息287.2976万元,其中:河北乾信牧业48.16万元,冀北禽业20万元,康保龙岩酿酒38.08万元,康臣种猪27.576万元,康盛肉羊加工134.524万元,康正肉鸭18.9576万元。镇党委在解决企业所欠入股分红缺乏有效措施,可能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造成影响。”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镇政府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联系到6个企业的法人,要求企业及时兑现分红资金。二是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相关催缴方案,决定以催缴函的形式督促康保县龙岩酿酒有限公司、康保县康盛牧业肉羊综合加工厂、康保县康臣种猪养殖厂、康保县冀北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康保县肉鸭繁育建设基地等6家公司尽快缴纳入股分红资金。三是镇党委向乡村振兴局提交协助催缴分红款的函。通过催促,康保县冀北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表示正在积极筹处资金,兑付分红款,镇政府将每周进行电话跟进,及时了解企业筹措资金情况,督促尽快付清收益款。此问题未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2021年财务资料时发现,2021年复验2020年街道整治项目表,无乡镇复验人员签字和验收时间;复验2020年道路街巷硬化项目,各复验单位均没有填写复验时间。”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复验2020年街道整治项目、道路街巷硬化项目,是由镇,村两级、监理等相关人员复验是否合格,复验过程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签字、或签了字没有签日期的问题,镇党委责令镇财政所严格规范财务报账手续,严格把关审核项目资料,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财政所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并给予主管财务张乐乐同志批评教育。通过整改,我镇党委、政府已经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手续,镇长带头、主管财务领导层层把关,严格审核,规范了支付质保金制度。以此为戒,把这一类问题进行了逐个检查,在今后报账手续中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7.关于“经查阅前照阳河村会计凭证发现,照阳河镇前照阳河村支部书记郑有福2021年3月26日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购买中国共产党简史书,而3月22日已购买;2021年4月15日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办公室制展板,4月1日已开具发票;2021年4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在墙上写标语,4月1日已开具发票;2021年6月10日召开村民代表研究决定在墙上写学党史的重要指示精神,4月14日已开具发票。”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通过核实,因以上四项支出事项都是上级统一部署,统一开票,乡镇和村没有进行很好沟通,接到发票后才组织村民代表讨论研究,代表们一致同意以上四项开支,造成先开发票后开会讨论研究的问题。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责令镇农经站严格审核各村的报销手续,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农经站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规范报账程序,先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再开具发票,然后支出报销,镇党委对村书记郑有福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整改,我镇党委、政府已经进一步规范了各村报账程序,并以此为戒,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8.关于“通过查阅西五福堂和前照阳河村支部会议记录和记账凭证发现,村级重大事务、开支,村党支部缺位,事先未进行过研究,均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进行表决决定。西五福堂2020年12月为383人,非贫困户,每人补贴200元医疗保险合计76600元,2020年雇佣律师39842元,均未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前照阳河村2021年5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研究村内拆危、2022年4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人畜分离建设项目;2022年11月20日村集体给非贫困户交2023年合作医疗事宜,均未见党支部开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一是要求在村级重大事务及开支的时候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首先召开支委会,特别是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二是召开支委会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三是对西五福堂村支部书记刘东和前照阳河村支部书记郑有福进行批评教育。今后,镇党委将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支部建设薄弱等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确保各项村级事宜符合程序,已完成整改。
9.关于“2022年照阳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不完善,没有做到“六有”标准(即每次集中学习有党委(党组)实际签批的学习方案、学习记录、学习内容、班子成员重点发言研讨材料、影像资料及学习考勤表)。镇党委第二次集中学习资料缺少党委书记签批和班子成员重点发言研讨材料,第六次集中学习资料缺少党委书记签批、签到表和班子成员重点发言研讨材料。”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制定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共照阳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确保按照“六有”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通过整改,所有班子成员都按要求认真撰写了个人研讨发言材料,制定了印发《照阳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照阳河镇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已完成整改。
10.关于“通过查阅《各单位学习强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发现,镇党委“学习强国”推广利用不够充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在了解乡镇该平台学习情况期间,提取11月17日的数据情况,照阳河镇“学习强国”活跃学员数仅为60人,参与率为17%,在全县乡镇排名11位,影响全县推广进度。”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结合县委开展的“欢乐一家人”活动,到包联群众家中进行入户走访时,帮助群众下载注册使用“学习强国”APP,提高下载率和利用率。二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运用学习强国线上课堂,带动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带动党员利用平台坚持学习;三是学习助手提醒学,各党支部安排专人每日在党员学习交流群发布学习提醒,积极引导党员每天按时完成学习、获取积分,做到学习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收获。通过整改,达到干部职工在学习中坚定信心、激扬士气,奋发作为、苦干实干,为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照阳河的新局面,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通过对照阳河镇政府民政2020年至2022年临时救助业务办理审批发放情况巡察时发现:1、申请时间与救助款发放时间间隔太长,如:2020.7.2发放照阳河镇孔督沟村章巍的临时救助款,章巍2019年10月24日写的申请,包片镇领导2020.5.6号签批的、民政所长是2020.6.28号签批、镇政府负责人是2020.6.28号签批,镇财政是2020.7.2号发放救助款。从救助人写申请到救助款发放历时249天,半年多;后照阳河村王果2020.1.25号写的申请,村委会2021.6.25号签批、包片镇领导2021.7.18号签批、民政所长2021.7.29号签批、镇领导2021.7.29号签批,镇财政发放救助款2021.8.5号,从王果写申请到发放救助款历时220天;杨同年沟村刘宣2022.1.14号写的申请、村委会2022.2.26号签批、包片领导2022.3.15号签批、民政所长2022.4.20号签批、镇领导2022.4.20号签批、镇财政2022.4.28号发放,多写申请到发放历时104天。根据张民字【2019】4号文件的规定:乡镇审批支出性救助,乡镇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和发放工作。”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出现临时救助申请时间与发放时间间隔太长,主要原因是因为申请人习惯性先写申请递交到村委会,村委会初审材料有欠缺需要再次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没有及时提供资料及提供资料时间较长,导致到乡镇审批时间间隔过长。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要求民政所要严格按照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执行。第一步,强化管理。按照县级文件规定,明确临时救助的范围和应用条件,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第二步,严格审核。对救助对象进行筛选,确保只有真正需要临时救助的人才能拿到该项救助金。通过系统比对,加快审核的速度,避免不必要的等待,提升审核的效率。第三步,普及临时救助知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制度的认知。第四步,做好服务。不仅应加强临时救助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更要做好服务的质量,已完成整改。
2.关于“通过对照阳河镇政府民政2020年至2022年临时救助业务办理审批发放情况巡察时发现:困难家庭经济善核查表填写不完整,如:后照阳河村王果的核查表中,家庭成员情况栏没有填写、赡养人情况栏没有填写、家庭财产栏没有填写;杨同年沟村的刘宣,家庭成员情况栏中的详细就业就学等情况没有填写、家庭财产栏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出现困难家庭经济核查表填写不完整,主要原因是县民政局开会曾指出申请人申请临时救助时,如果申请书已把申请人家庭情况介绍清楚,不用在重复填写困难家庭经济核查表中已知信息。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要求民政所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一是完善资料,做到资料完整、内容齐全;二是规范审核,动态管理,对材料证明进行整理、做好归档工作。三是对各村书记、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强调表格填写说明。通过整改,对现存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对档案资料不齐全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档案整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已完成整改。
3.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2021年3月30日31号凭证发现:2020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赵亚弘等4人去天冿信访维稳出差,开支伙食补助4人5天2000元、市内交通费1600元、住宿费2704元。康财字【2017】84号文件规定:由派出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为此,差旅费中开支的1600元市内交通费属不合理支出。”的问题
针对上述的问题,一是要求赵亚弘、马进宝、王建峰、王楠4人退回不合理报销费用1600元。二是镇党委对当事人王建峰、王楠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由镇长带头,主管财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按康财字【2017】8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制度,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通过整改,不合理报销的差旅费用1600元已退回,镇党委政府以此为戒,把这一类问题进行了逐个检查,在今后报账手续中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4.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政府2020至2022年度财务资料时发现:其他应收款余额2020年底1857725.22元、2021年底1865705.92元、2022年底1895705.92元,其中:为村干部垫付违纪款2200元。违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长期挂账。”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就2020年-2022年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长期挂账问题的进行研究,责令主管财务领导立行立改,对其他应收款明细每一笔逐个核对,因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都是以前年度历年累积下来的欠款,经逐笔核查,对部分不明原因的欠款,可做呆死账账务处理,对个人欠款的则成专人进行追缴,核明原因,加大力度回收欠款,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对个人欠款的责成专人进行追缴,经催收,收回其他应收款60000元;对为村干部垫付款2200元,已责成专人联系村干部等人联系本人,经追缴追回欠款2200元。镇党委对财政主管领导张乐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政所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此问题未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关于“通过查阅2020年驻村经费账发现:卫生局驻照阳河镇张玉声村工作队陈宏明2020年8月4日在驻村经费中报销康保县安平商务宾馆住宿发票1张130元,属不合理支出。”的问题
针对上述的问题,一是责令陈宏明退回不合理开支130元;二是给予当事人陈宏明同志批评教育;三是要求主管财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通过整改,陈宏明已退回不合理开支130元。以此为戒,把这一类问题进行了逐个检查,在今后报账手续中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6.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财务账发现:2020年1月22号82号凭证、2020年6月28号42号凭证开支镇政府食堂改造施工工程款10万元,有施工合同,无工程预算决算无审计报告。”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政府食堂改造施工项目签约合同时,签约合同价为:以竣工结算审计价为准,竣工结算审计价为106134元。施工方开工后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开具了5万元的发票并提供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因当时没有审核结果,只开具了部分工程款5万元发票,剩余工程款6134元,截止到现在施工方没有开具剩余工程款发票,导致没有支付完剩余工程款。审计报告是在结算完工程款的时候一并给提供过来,因工程款施工方一直没有结算,审计报告也没有按时给提供。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要求主管领导及时和施工方联系,要求施工方及时提供预、决算书、审核报告。镇党委对主管领导谢晓燕进行批评教育,并由镇主管财务的领导就相关财务政策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整改,施工方已将预、决算书、审核报告提供到镇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手续齐全,已完成整改。
7.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政府会计凭证发现,2020年9月14日21号凭证支付梁贵6月份县开会出车差旅费600元,2020年9月14日22号凭证支付梁贵7月份县开会出车差旅费600元,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健全,派车单无领导签字,用车事由,出行地点均一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因2019年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乡镇公车统一管理,安装了GPS定位,行车轨迹实时可查,派车单和行车轨迹必须一致,并再次规范了派车单手续,派车单无需再经领导签字就可作为派车报销单的凭证,所以梁贵的差旅费报销单手续齐全。依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用车使用的规定,为节约公车开支,实行就近停放,定点停放,我镇公车派出回县后将其停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康保县人民政府大院内),不再返回镇政府,但为区分各个乡镇的公车使用,执行一车一档制,派出地则为各个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公车派出地不再填写机关事务管理局),只在使用单位和路程上做细化做区别,因此才会出现出行地点均一样的情况。我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报销手续的审核和公务用车派遣,对派车系统路程标注做了再次细化的操作,并以此为戒,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8.关于“通过查阅猫窝沟村库存现金明细账,2020年至2022年会计科目存现金借方余额较大,其中:2020年年初库存现金余额331123.8402元,年末库存现金余额240589.08元;2021年年初库存现金余额240589.08元,年末库存现金余额233900.90元;2022年年初库存现金余额233900.90元,6月30日库存现金余额241491.20元,2020年借给村民24万元,2021年借给村民23万元,2022年借给村民24万元,借出资金未入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猫窝沟借款的原因是:2020年以来,经村民大会研究决定,用村集体资金,对本村考上大学的困难学生、娶妻结婚的困难家庭、患有大病的困难户实行借款临时资助的办法,帮助村民渡过难关,借款期限为一年,必须有担保人担保到期归还。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要求猫窝沟村全部收回借款,并存入村基本账户。镇党委对村会计侯守财进行了批评教育。镇党委责令镇农经站严格审核各村的报账程序,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农经站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
9.关于“1.经查阅西五福堂村会计凭证发现:2020年6月1日1号凭证购买办公用品提现1万元;2020年12月31日16号凭证用于办公费提现9000元;2020年12月31日17号凭证用于日常开支提现8000元。2.通过查阅北沙城村会计凭证发现存在多笔大额提取现金的情况,分别是2020年4月30日第1号凭证提现9350元、第2号凭证提现9800元,2020年12月30日第15号凭证提现6800元、第16号凭证提现3000元、第17号凭证提现4000元,共计提现32950元。违反了现金管理制度,镇党委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经查,西五福堂村提现1万元用于村内临时用工和购买电费,村民全需现金结算,电费由电工代缴;提现9000元为随时随地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由于金额小,不同小商铺无法转账,有时为村干部垫支;提现8000元用于为村民交合作医疗款,只收现金。北沙城村发现存在多笔大额提取现金的情况,分别是2020年4月30日第1号凭证提现9350元,主要用于水改旱要机井吊水泵6200元,付围栏款,全为和私人现金交易。第2号凭证提现9800元,用于村干部补助和互助院烧锅炉用人补助。2020年12月30日第15号凭证提现6800元、用于村干部补助和电费。第16号凭证提现3000元、第17号凭证提现4000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数量大、数额小,不同小商铺只收现金,有时为村干部垫支。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责令镇农经站严格审核各村的报账程序,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农经站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镇党委对村会计黄喜来、许清进行批评教育,镇政府又组织各村会计进行了培训,确保坚决杜绝大额提现的问题发生,已完成整改。
10.关于“通过查阅西五福堂村会计凭证发现,2020年6月30日12号凭证白条入账1247元、2020年6月30日18号凭证白条入账660元、2020年12月31日14号凭证白条入账3118元、2020年12月31日18号凭证白条入账2928元、2020年12月31日19号凭证白条入账1580元;查阅乔家地村会计凭证发现,2020年6月30日13号凭证白条入账250元、2020年6月30日第15号凭证白条入账1100元、2020年12月29日9号凭证白条入账105元。”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经调查,2020年度,西五福堂村和乔家地存在白条入账的问题,都为村干部随时随地在不同小商铺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由于购买数量小、金额小,小商铺不给开具正式发票,有时为村干部垫支或赊购。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责令镇农经站严格审核各村的报账程序,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农经站做好审核把关,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并对村会计黄喜来、张玉江进行批评教育,农经站对各村会计进行了培训,严把白条入账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已完成整改。
11.关于“1.通过查阅猫窝沟村会计凭证发现,2020年10月11日15号凭证列支党组织活动经费800元无开支明细;查阅西五福堂村会计凭证发现,2021年9月29日51号凭证开支贫困户春节慰问费500元。无慰问明细,2021年9月29日53号凭证开支用工款49656元,无领款人名单或打款人明细表。2.通过查阅西五福堂村会计凭证发现,2021年9月29日44号凭证,支付康保县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费15291.12元,记账凭证后未附发票。”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关于猫窝沟村2020年10月11日15号凭证列支党组织活动经费800元无开支明细的问题,2020年7月1日,猫窝沟村召开全体党员座谈会,讨论发展党员和讲党课的问题,历时3个多小时,在小卖部购买烟茶糖瓜子矿泉水笔记本等物品,开票时没有写明细。西五福堂村2021年9月29日51号凭证开支贫困户春节慰问费500元,只有信用社给孙健的打款名单,无慰问明细。当时根据上级要求,春节只慰问边缘易返贫户孙健1户。2021年9月29日53号凭证开支用工款49656元,无领款人名单或打款人明细表。2021年9月29日44号凭证,支付康保县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费15291.12元,记账凭证后未附发票。经查,这两张凭证均为作废凭证装订入册,正确凭证为2021年12月31日17号和46号凭证。下一步报账予以更正。镇党委对村会计黄喜来、后守财进行批评教育,农经站对各村会计进行了培训,严把报账关,严格审核,规范报账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已完成整改。
12.关于“通过查阅前照阳河村会计凭证发现,2021年8月31日31号凭证发现,支付照阳河粮库电费500元,违规报销非本单位费用。”的问题。
照阳河粮库,用电户号1213955747,因照阳河粮库倒闭,由照阳河村民委员会占用粮库用电户号,使用粮库的电能表,现在该电能表由村委会疫情执勤点继续使用。今后,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实做细,底细要明,农经站严格审核,规范报账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已完成整改。
13.关于“通过查看村务公开栏发现,截止到2023年1月16日,北沙城村公开栏里内容更新到2022年第二季度,西五福堂村村务公开到2022年第三季度,村务公开不及时,“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第四季度三务公开时间应是2023年1月10日之前,因村支部书记未及时监督管理,从而导致四季度三务公开不及时。镇党委对北沙城村书记苏贵生、西五福堂村书记刘东进行批评教育。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要求各村立即查漏补缺,积极整改。要求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开展、实施。我镇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村书记、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推动这项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整改,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及时,按季度更新,真正做到村级“三务”公开透明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三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财务资料时发现:2021年12月30日镇政府与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一台装载机合同,合同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货款金额的97%,计344350元(355000*0.97),剩余货款金额3%,计10650元1年质保期满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而照阳河镇政府在2021年12月31日一次性支付北京龙工博大公司全部货款355000元。查阅镇党委会2021.12.27-2021.12.31的会议记录,未发现有支付上述货款的记录。”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经查阅核实,我镇于2021年12月31日支付交通局配备一台装载机金额为355000元,装载机是交通局主管单位购置后配备到我镇,交通局拨入经费到我镇财政账户代由我镇支付到北京龙工博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由于时任主管副职政统委员高华峰刚刚上任,前期不了解此事,加上工作繁忙,导致忘了在党委会上提交此事,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深刻学习,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将落实三重一大政策作为长久执行决策机制,并对高华峰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上述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2.关于“通过查阅照阳河镇直属机关支部手册发现,孟凡博2020年任镇直属机关支部组织委员,2021年10月份才转正,预备党员任支部委员,党委选人、用人不讲规矩。”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找出原因;二是对2020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填写错误及时纠正;三是镇党委对镇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张乐乐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3.关于“通过查阅蒙古旗杆2022年支部手册和谈话了解到,蒙古旗杆村党支部班子配备存在近亲属,现任党支部书记孙永军和支委孙永新是堂兄妹(其父亲为亲兄弟)。”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参考2020年版《村“两委”干部换届指导手册》第256页第4条,如何界定村“两委”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的范围?解释:村“两委”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是对村“两委”班子建设的一条明确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对“近亲属”的界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的“两委”班子任职。各地可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实际具体确定回避对象范围。孙永军和孙永新系堂兄妹,不在近亲属范围,已完成整改。
4.关于“蒙古旗杆村党支部委员孙永新和北沙城村党支部委员刘亚飞不在村居住,挂名不履职”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与本人和支部进行核实,刘亚飞和孙永新均在县城居住,支委会每月都能参加,不能参加会提前请假。每月的支委会内容都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镇党委要求两村在村干部的推荐中结合个人和村内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和选用,已完成整改。
5.关于“镇机关支部2020至2022年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缺少方案、问题清单、整改材料及“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至2021年民主生活会缺少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征求意见”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二是派出专人对档案进行整理及归档管理,避免档案缺失;三是对组织委员王亚飞、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张乐乐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整改,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支部建设薄弱等问题,确保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善保存,已完成整改。
6.关于“通过查阅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资料发现,2020年和2021年民主生活会方案雷同,内容存在抄袭,多次出现别的乡镇人员的名字。”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开展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并对组织委员王亚飞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以后一定要严肃认真,杜绝此类现象发生。通过整改,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切实改变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党性修养,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了班子政治意识、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能力,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全中心上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已完成整改。
7.关于“查阅二郝记沟村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和乔家地村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没有最终评定等次,没有评议结果,存在编造会议记录的现象”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照阳河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二是要求两个村根据评议票将评议结果记录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二郝记沟村完善党费收缴登记表;三是两个村召开支委会针对问题及时学习、整改;四是对乔家地村支部书记张玉江、二郝记沟村支部书记兰悦进行批评教育。照阳河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各村积极开展学习,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重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已完成整改。
8.关于“1.蒙古旗杆村2021年4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接受赵飞、赵聪为预备党员,11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宋军转正问题,均未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2.二郝记村2021年11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接受预备党员吴占明和冀龙,预备党员兰金辉转正未经支部委员会研究。3.通过查阅西五福堂村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支部手册发现,存在违反程序和规定发展党员的现象。西五福堂村2021年4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决接受黄喜来为预备党员,未经党支部会议研究。2022年4月25日,预备党员(张翠兰、张慧敏)转正,未经支部会议研究,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参会人员应到26人(不包括黄喜来、张翠兰、张慧敏),实到人员15人(包括黄喜来、张翠兰、张慧敏),到会人员不足一半,且黄喜来、张翠兰、张慧敏无表决权、参与投票表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发展党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成效;二是发放《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用于参考;三是三个村召开支委会针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学习;四是对蒙古旗杆村支部书记孙永军、二郝记沟村支部书记兰悦、西五福堂村支部书记刘东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整改,推动了党组织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从源头上确保吸收的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做到了手续完善,资料齐全,程序正确,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已完成整改。
9.关于“北沙城村 2020 年党费收缴少收6.3元,2020 年支部手册无谈心谈话记录,2021 年支部党员大会会议主题与会议内容不一致”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照阳河镇《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派专人定期对所辖支部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组织委员王亚飞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进行培训;三是补缴党费;四是北沙城村召开支委会进行整改、学习;五是对北沙城村支部书记苏贵生进行批评教育。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填写,各村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积极认真,公开透明,谈心谈话见人见事,真正起到触及灵魂,改变作风的作用。支部手册填写规范整洁,无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等现象出现,已完成整改。
10.关于“通过查阅北沙城村2022年支部手册发现:1.北沙城村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应到人数24人,党员名册是22人,与会党员签字18人,缺席7人,实到人数和缺席人数之和大于应到人数和党员名册人数。2.支部党员大会与会党员签字一个笔体。支部党员大会上没有填写日期。”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村在召开党员大会时坚决不能代签;二是组织委员王亚飞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进行培训;三是北沙城村召开支委会进行整改、学习,要求会议签字不得代签,代签人员需本人按手印;四是对北沙城村党支部书记苏贵生进行批评教育。通过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和《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培训,《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党员签字规范,没有出现一人代签的现象,党员参会人数填写规范准确,没有出现人数错误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关于“杨同年村党员张龙 2020 年和2021 年支部手册同一个党员的入党时间不一致”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村一定要严格党员管理;二是组织委员王亚飞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进行培训;三是要求杨同年沟村支部核实张龙入党时间,将填写错误的时间及时纠正;四是杨同年沟召开支委会针对问题进行学习、整改;五是对杨同年沟村党支部书记仝春林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整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学习自觉性,理论知识有所提高,记录整洁规范,会议内容明了详细,已完成整改。
12.关于“通过查阅猫窝沟村会计凭证发现,2021年12月20日26号凭证,照阳河镇猫窝沟村2021年村党支部换届,给在张家口、康保居住的党员,回村参加选举发交通务工补600元。”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猫窝沟村2021年村党支部换届,给在张家口、康保居住的党员,回村参加选举发交通务工补600元,已全部收回,并于2023年4月22日存入村基本账户,并对村会计侯守财进行批评教育。镇党委责令镇农经站严格审核各村的报账程序,主管财务的领导督导农经站做好审核把关,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5511125;电子邮箱:kbxzyhzbgs@163.com。
中共康保县照阳河镇党委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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