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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为持续优化旅游市场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合法权益,引导文旅行业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现2026年度办结的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例公布如下

  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6年29日,康保县交通运输运管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车牌号GCK116辆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擅自招揽游客承接客运经营业务。经现场查,该车属性为非营运车辆,且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属于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十三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第(三)项《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康保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依法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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