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 手机版
现将《康保县财政局关于收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函》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对该文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及电话:河北省财政厅 0311-86771509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省级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311-87807020
康保县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313-5512254
康保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5日
康保县财政局关于收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函.pdf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